彭水县应急局三举措构建常态化督查警示机制
华龙网-新重庆客户端1月9日6时讯(通讯员 胡瑞睿)近日,彭水县“三举措”构建常态化督查警示机制,确保“十条措施”常态化监管机制在全县落地见效。
“十条措施”落实分工
彭水县在市安委会关于“十条措施”落实要求的基础上,结合实际进一步对措施落实进行分工,分别明确了县安委会、各乡镇(街道)、部门、企业在落实“十条措施”时的工作责任及工作考核标准。
“4+2”督查促落实
“4”代表4个季度督查考核组,负责每季度末对全县所有乡镇(街道)、安委会重点成员单位工作落实情况开展考核,“2”代表由县安委办、县减灾办分别组建的2个日常督查工作组,负责在“两重两新”等时段对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。
曝光约谈强警示
彭水县安委办实时汇总各督查组督查发现的各类典型问题。在全县每季度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例会上、县常务会上,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点名通报,并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,督促整改,以促进全县安全生产与灾害防治形势持续稳定向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