科普贴|别再往楼道堆东西了!违法!
华龙网-新重庆客户端10月14日15时讯(杨雯翕)小区楼道堆放的杂物多为木制品、棉织品、纸制品等等,都是可燃,物稍遇明火就可能引起火灾,后果不堪设想。随意,在楼道堆放杂物还涉及违法。今(14)日,重庆市消防救援总队告诉你哪些属于楼道堆放杂物属于违法行为?楼道堆积杂物引火灾谁担责?以及秋季如何防火小贴士。
楼道堆放杂物哪些属于违法行为?
违法一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第二十八条明文规定:任何单位、个人“不得占用、堵塞、封闭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、消防车通道”。
违法二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:“占用、堵塞、封闭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,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。”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,强制执行,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。
违法三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》第八十三条规定:“业主应当遵守法律、法规以及管理规约”。
违法四:应急管理部《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》第二十八条规定:高层民用建筑的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应当保持畅通,禁止堆放物品、锁闭出口、设置障碍物。禁止圈占、遮挡消火栓,禁止在消火栓箱内堆放杂物,禁止在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。
楼道堆积杂物引火灾谁担责?
应当结合消防救援机构出具的火灾事故认定书进行分析,引发火灾的原因不同,相应的责任人和赔偿义务人不能一概而论。
引起火灾发生的直接责任人,可能承担过失引起火灾的行政法律责任,应当承担火灾造成损失的损害赔偿责任,构成犯罪的,依法承担刑事责任。
在楼道内堆积杂物的责任人,违反了《消防法》“任何单位、个人不得占用、堵塞、封闭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、消防车通道”的规定,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承担行政法律责任。
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,违反了《消防法》“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,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”的规定,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承担行政法律责任。
另外,在楼道内堆积杂物的责任人,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因各自行为导致火灾蔓延扩大的,还应当按照各自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。
在此,消防部门提醒:小区楼道属于公共空间,消防安全与每个人息息相关,为了自身及周围邻里的安全养成定期清理的习惯吧!